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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BetX客户端登录下载 章程 2020/12/11 13:31:00   來源:

ManBetX客户端登录下载 章程

(2020年12月7日八屆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ManBetX客户端登录下载 ,英文名稱:China National Building Waterproof Association,英文縮寫:CWA。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從事建築防水材料生產、科研、設計、施工等相關領域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校和社會組織以及有關人士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堅持為建築防水行業企事業單位服務,為政府服務,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維護國家利益,維護行業和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推動我國建築防水行業和防水事業的健康發展;組織會員開展慈善活動,促進國家慈善事業的發展。


本團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 本團體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麵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團體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探討本行業發展中存在的重大問題,隨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情況、要求和建議,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完善行業自律;

(二)根據授權組織對本行業基本情況和發展狀況、統計資料的調查、搜集、整理、分析,為政府有關部門製定行業發展規劃、經濟技術政策、立法等提供依據,並參與有關活動;

(三)受政府有關部門、會員企業或有關單位委托,組織專家對科技成果、新產品、新技術等項目進行評估,對經營管理活動進行診斷和谘詢;

(四)參與製修訂本行業有關標準規範,並組織貫徹實施;接受政府或企業專項委托,出具行業發展規劃和市場分析報告;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開展行業信用體係建設;

(五)根據行業特點,組織協商訂立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機製和公平競爭秩序,維護行業和會員合法權益;

(六)搜集和提供國內外有關技術經濟信息,根據規定編印會刊、會訊、專題資料和書籍,開辦網站;受政府委托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的需要舉辦展覽展示和經濟技術研討會、交流會,開展技術谘詢和技術服務,為會員提供多方位多層次的服務;

(七)開展多種形式技術培訓和職業教育工作,為會員企業培養各類技術和管理人才;

(八)加強同國外有關行業組織和企業的聯係與交流,組織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協作活動;在會員企業對外出口、利用外資、引進技術以及開拓國際市場等方麵進行協調;組織行業開展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工作,維護產業合法權益;

(九)組織會員開展行業相關的扶貧、濟困、扶老、環境保護等慈善和公益活動,向會員普及慈善理念,踐行行業的社會責任,促進國家慈善事業發展。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準的事項,依法經批準後開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依法成立的從事建築防水材料生產、防水工程設計施工、防水裝備製造、經銷物流、科研教育、中介服務、上下遊產業鏈及關聯原輔材料製造服務等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校和社會組織,可申請成為本團體的單位會員;

(五)從事建築防水材料生產、防水工程設計施工、防水裝備製造、經銷物流、科研教育、中介服務、上下遊產業鏈及關聯原輔材料製造服務等領域的個人,可申請成為本團體的個人會員;

(六)願積極參加本團體活動,支持行業發展。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書,並予以公告。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團體章程及行規行約,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麵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四條 會員如果連續2年不履行會員義務的,經勸告無效,視為自動退會。當會員不再符合會員條件、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有對行業造成重大惡劣影響,自動喪失會員資格。


第十五條 會員退會、自動喪失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後,其在本團體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一節 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六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製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五)製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六)決定終止事宜;

(七)決定協會重大業務活動,資產的保值增值;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因特殊情況需要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的,經1/3以上會員代表提議或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報批,可以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職權、會議程序、表決程序等內容與會員代表大會無異。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製定和修改章程,須經到會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其他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


第二節 理事會


第十九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其他所屬機構設立、變更和終止;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或解聘;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製定內部管理製度;

(十)決定承接政府的職能轉移,購買服務、依法申請相關稅收、政策的優惠;

(十一)決定資產依法的保值增值,以及其他重大的資產處置活動;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通訊會議不得決定負責人調整事項。


第三節 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三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從理事中選舉產生,人數不超過理事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第二十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時,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四節 負責人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負責人包括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的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

(二)遵紀守法,勤勉盡職,個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經驗和能力,熟悉行業情況,在本會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四)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責,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六)能夠忠實、勤勉履行職責,維護本會和會員的合法權益;

(七)無法律法規、國家政策規定不得擔任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應當辦理離職手續。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果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


第三十條 本團體會長為法定代表人。


因特殊情況,經會長推薦,理事會同意,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後,可以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秘書長人選,交理事會決定。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設立秘書處,秘書處的工作由秘書長主持,秘書長為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節 監事會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設立監事會,監事任期與理事相同,期滿可以連任。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監事會設監事長1名,監事2名,其中1名為職工監事,由本團體秘書處在職員工內部產生。


本會接受並支持委派監事的監督指導。


第三十四條 監事的選舉和罷免:


(一)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二)監事的罷免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負責人、理事、常務理事和本會的財務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六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並對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

(二)對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執行本會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人員提出罷免建議;

(三)檢查本會的財務報告,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事會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四)對負責人、理事、常務理事、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會利益的行為,要求其及時予以糾正;

(五)監督本團體對外交流工作;

(六)決定其他應由監事會審議的事項。


監事會每6個月至少召開1次會議。監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監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經到會監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六節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在本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內,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團體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團體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製訂章程,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登記證書,在本團體授權的範圍內開展活動、發展會員,法律責任由本團體承擔。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本團體名稱的規範全稱,並不得超出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不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不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名稱不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不在名稱中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並以“分會”、“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代表處”、“辦事處”等字樣結束。


第四十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負責人,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連任不超過2屆。


第四十一條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財務必須納入本團體法定賬戶統一管理。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在年度工作報告中將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有關情況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同時,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提供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六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製度,保證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七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八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製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九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十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一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確定。本團體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二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十三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同意,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四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五十六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七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八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須經2020年12月7日第八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六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理事會。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注:本章程於2020年12月7日八屆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